“自从县上派人,清理了河道的垃圾,河道通了,河水也清了,周边的环境也恢复了!”近日,阿克塞县红柳湾镇加尔乌宗村牧民对回访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阿克塞检察院干警说道。

整改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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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阿克塞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检察长巡河工作中发现,红柳湾镇加尔乌宗村博罗转井沟大桥附近河道内长期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堵塞了河道,对河道周边环境及村容村貌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进行监督管理,尽快清理,恢复河道环境,消除行洪安全。
10月18日,相关行政机关调动挖掘机、运输车,全面清理河道区域内乱堆放的垃圾,同时向附近牧民群众宣传河湖管理法规,发放“清四乱”告知书,并在河道旁树立警示牌等。
保障河道行洪畅通,守护防洪安全底线,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加强与阿克塞县河长制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持续落实河长与检察长协作工作机制,力促公益诉讼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有机结合,持续加强对河湖的保护,守护好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