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检察青年人才队伍管理探究
阿克塞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不但承担着打击犯罪、法律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的使命,还肩负着预防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担。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人民检察院,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如何进一步加强检察干部队伍建设,使之更好地担负起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政治理论及业务学习重视不够,对学习和管理的制度没有落实到位,考核指标缺失。从基层检察院工作运行来看,对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没有考核指标,或是考核指标操作性不强。平时组织干警学习政治理论性文件,但对于业务性资料的组织学习并不多,更多的只是要求平时自学为主;由于对学习成果没有考核任务和检查措施,有时强调业务工作太忙而放弃了学习,这项制度似乎成了摆设。
(二)执法理念有待整体提高。近年来,通过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检察人员执法理念和执法思想在整体上有了较大的改观。但是,少数检察人员的执法思想和执法行为仍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和执法工作的新要求,一些陈旧,落后的思想和观念在一些干警头脑中根深蒂固,自觉不自觉地沿用不合时宜的习惯办案。如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办案轻监督,认为只要办成了案子,追究了犯罪,其他问题可以忽略不计。
(三)科学的管理理念仍然有待提高。目前,从最高检察院到自治区检察院,还没有形成一套统一的、科学的,规范的、可操作的、可以借鉴的、具有指导性的管理制度。由于基层院所处层次的局限性,所创新的管理方式会受到相应限制,基层院有待提高科学的管理理念。
一是基层检察院存在管理上的不一致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对检察院干部的管理,主要是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如每年分批次让中青年干部到党校脱产学习)、考核德能勤绩效、职称评定、检察官等级资格审查、考查考核使用、调进调出等。
二是基层检察院存在检察官断层现象严重。以阿克塞县人民检察院为例,该院现有编制14个,目前在职检察干警13人,其中员额检察官5人,而检察官35岁至40岁的9人,40岁至50岁的1人。尽管这两年通过书记员招考陆续有员进编,但获得检察官资格的干警相对老化,年纪在40岁以上的居多数,足见出现了在干部队伍中检察官后续断层、严重老化、缺乏生气的严峻状况。
三是知识结构不合时适。由于基层检察院任务重,条件差,科班出身的不愿进,甚至存在“进、出”口关不够严,导致干警知识结构跟不上形势要求。
四是激励机制不健全。受干部体制和政治体制的影响,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检委会委员较少进行改选,充实,且检委会委员带有很浓的政治色彩,大部分班子成员同时又是检委委员。另外,部门负责人交流和竞争上岗少,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部分干警积极性。
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经济相对滞后,队伍变动幅度大,检察官向外流动。以阿克塞县人民检察院为例,由于该县地处偏远,经济发展缓慢,检察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不高,生活条件艰苦,准入门槛高,既要达到公务员的要求,又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工作、学习任务很重,很难吸引和留住人才,相对其他的职业,检察工作是清苦的。自2018年以来,该院调出检察人员3名,有的还是业务骨干。检察官的“流失”,给基层院培养干部多年付出的心血付诸东流,从某种程度上动摇了干警坚守检察事业的决心。
(二)检察人才队伍体制管理不顺、干警素质有待提高。目前,检察官职级管理完全套用国家行政机关职务层次,检察官的等级晋升也依赖于行政职级的确定,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级别晋升没有统一的实施规定。县委即使为检察人员解决职级待遇,往往将检察人员纳入公务员非领导职务序列对待。在本科学历教育中,部分干警由于其文化基础不好,自学法律本科学历难取得,只能参加党校等系列的学习,难免出现“高学历、高文凭、低水平”的现象。
(三)检察培训工作手段单一,受教育渠道少。一是片面追求学历教育,现在社会上各类学历教育繁多,层次不齐,不少干警是冲着要学历而学习。二是教育培训资源贫乏,教育仅仅依靠我们自身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三是专业教育培训渠道少。四是教育培训成本高,仅司法考试每年都要投入3000-5000元,五是部分干警进取心不强,平时不抓紧时间复习,司法考试成绩不佳;有的干警因思想包袱重,不参加司法考试,缺乏进取精神。
三、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对策
(一)强化学习,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买施“人才兴检”战略,努力开发人才资源。除鼓励干警学习以外,上级院应与有关高校积极协商,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基层院检察干警进行离职培训,接受正规教育。
此外,加强在职培训。一是理论学习长期抓。在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指标等方面,制定出全面系统的学习规划,制定相应的保障机制,以保证学习的实效性。二是业务培训经常抓。采取“以会代训”,聘请专家授课、中层干部上业务课、业务骨干或办案能手主讲案例等形式,抓好岗位素质练兵,选派干警到上级院跟班学习锻炼。三是学历教育继续抓。对参加学历教育的干警在时间、费用、任用等方面提出鼓励性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开创人才建设的新局面,才能不断提高基层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才能促进和保证检察事业永葆生机。
(二)强化创新,进一步树立新的执法理念。一是创新用人机制,树立“人才强检”理念。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打破传统的“论资排辈”的观念,对确有能力,事业心强、品德好、综合素质高的干警,不受年纪限制,都要给机会、给舞台、给待遇,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二是创新教育方式,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三是创新激励机制,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三)强化管理,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建设。一是以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大学习、大讨论”以及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为契机,夯实规范化建设的思想政治基础。二是加强业务规范化建设。要建立和完善执法办案监督制约机制,要严格执法办案流程管理、过程控制和监督。三是加强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加大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力度,落实上级院派员列席下级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任职前双重谈话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下级检察长向上级检察院述职述廉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操作程序和机制。要加强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严格检察官职业准入制度,依法从通过司法考试人员中选任检察官。加强检察委员会专业化建设。加大岗位培训力度和后备干部培养管理工作。四是探索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推进管理科学化。五是加强基础工作和检务保障建设,确保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正常开展。
(四)强化监督,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当前,检察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大多发生在执法办案活动中,因此,对于内部有效监督,务必做到:一是要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进行监督的制度建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格局;二是要加强执法办案部门的内部监督制约;三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案前有教育,案中有监督,案后有检查;四是抓好外部监督。拓宽人民监督评议案件等范围,扩大监督面;五是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特别是对于自侦、公诉、侦查监督、监所等违法违纪问题易发、多发的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督制约机制。要重视对初查、撤案、批捕、不起诉等环节的监督检查,避免出现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此外,对重点岗位定期进行交流、轮岗,防止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过长,诱发腐败行为。同时实行审计制,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察和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