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塞县人民检察院职责简介
阿克塞县人民检察院,其主要职责如下: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统一领导。
2、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
案。
3、根据县委、省市人民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全县检察工作,组织贯彻落实。
4、依照法律规定对县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依照法律规定开展侦查工作。
5、负责对全县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对需要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依法审查,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核准。
6、依法开展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工作,对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进行监督。
7、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开展对看守所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9、负责受理向阿克塞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及国家赔偿工作。
10、开展检察机关理论研究工作。
11、负责对直接管辖案件的审查、立案和分流;负责检察机关内部执法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案件流程监控;负责扣押、冻结赃款赃物的管理;组织协调案件质量评查和检察业务考评。
12、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检察宣传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省人民检察院主管部门、市人民检察院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开展基层建设和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13、协同省、市人民检察院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协同市级党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县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及其他班子成员,协同县委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干警。依法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相关人员的法律职务。
14、开展检务督查工作。
15、开展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6、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