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塞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基本,通过建立三项机制,高质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一、建立府检联动治理机制
立足辖区特点,积极参与阿克塞县生态屏障、祁连山生态修复等生态建设工程。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注重与人大、政府、相关行政机关做好协作配合,积极争取支持、赢得共识。向县人大常委会作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报告,得到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后,常态化跟进督促相关单位开展重点排查、综合整治、修复补偿,形成统一的生态修复保护格局。对“公益诉讼补植复绿”基地林草补植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补种林草情况进行监督,补种林草成活率85%,达到验收标准,确保了公益诉讼“落地落实”,生态修复“落地有声”。
二、建立跨区域协同办案机制
紧紧围绕和积极融入重大战略部署,做实检察一体化办案和跨区域联动联建联治,探索公益诉讼检察推进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有效途径。与青海省大柴旦矿区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祁连山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与敦煌、肃北、林区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盐池湾、西湖、安南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围绕群众对蓝天碧水净土的新期待,重点解决生活垃圾和水污染、尾矿污染、非法占用草原资源、矿产资源保护等方面突出问题,重点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0份。
三、建立“外脑”智库咨询机制
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专业人员协助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工作,推动检察工作与行政工作优势互补,助力提升办案效率和司法权威。办理的蔬果店未明码标价问题案件,召开由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听证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参加的诉前磋商公开听证会,邀请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人员答疑解惑,形成“社会-行政-司法”共为共治的良好局面,有力提升公益保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