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塞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生活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非法采矿、水资源保护等领域为监督重点,助推生态环境保护和公益诉讼深度融合,做到从个案“破冰”,到全面“开花”,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一、立足检察实际,发挥好检察监督职能作用
紧盯重点领域,加大公益诉讼线索排查力度,认真梳理和排查影响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案件线索,实地勘验取样固定证据、调查核实查明事实,组织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矿产资源乱采挖、违规倾倒建筑和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大量废品、项目环保验收不到位等问题,从诉源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角度,制发检察建议10件,督促履职,相关问题得到解决,生态环境有效改善与提升。
二、推动机制建设,构建强生态多元共享体系
紧紧围绕祁连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协作高质量发展,联合青海省大柴旦矿区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建立祁连山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构建环境资源执法司法联动协作机制;积极履职,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项监督活动,联合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出台《关于建立阿克塞县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机制的意见》,对促进辖区内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建设魅力生态具有重要意义。
三、树立补植复绿,营造出生态保护浓厚氛围
针对“部分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后,难以对原址进行修复”的现状,积极推动建立祁连山生态涵养公益诉讼补植复绿基地,引导负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当事人以劳代罚,形成“生态修复、警示教育、普法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立体化生态检察模式,助力检察机关全面服务保障甘肃省祁连山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阿克塞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与相关行政单位的监督协作配合,用实际行动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在保护民生公益、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持续发力,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为打造美丽宜居的阿克塞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