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推进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域协作,7月5日,甘肃省阿克塞县人民检察院、青海省大柴旦矿区人民检察院联合签署《关于建立祁连山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大柴旦矿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瑛,阿克塞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常祯出席会签仪式。

《意见》明确了两地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工作重点。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领域犯罪行为。及时掌握祁连山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特点,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强化捕诉衔接,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强化生态环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强祁连山跨区域民事行政申诉类案件的办理,综合运用提请抗诉、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手段,加强诉讼监督,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充分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坚持公益保护为核心的办案理念,强化协作配合,把公益诉讼的办案效果体现到恢复被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上。探索开展生态司法修复。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修复,在惩罚违法犯罪的同时,通过补植复绿、土地垦复、消除污染等方式修复祁连山生态环境,实现打击违法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双赢多赢共赢。
该《意见》的签署,进一步加强了司法协作配合,有效整合司法资源,凝聚生态保护工作合力,对推动构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建共赢工作格局,共筑祁连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屏障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两地检察院将以此次协作机制会签为契机,加强沟通交流,相互支持、相互协作,找准着力点,画好同心圆,携手共建绿水青山美好家园,推动两地经济绿色发展,共同保护祁连山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