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4月初,阿克塞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1起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该院第二检察部及时成立工作组立案调查,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勘查,发现矿坑2处,面积共计6.5亩,全部为地表土,且有挖机履带、车辆轮胎碾压痕迹。工作组立即开展工作,翻阅相关法律法规、调取行政机关相关资料,并走访当地牧民和询问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经过相关问题审查后认为,该区域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矿产资源乱采乱挖违法行为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因未及时对该地域矿产资源被盗采的问题进行监督管理,致使资源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受到威胁,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4月10日,该院向该区域行政主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矿山巡查工作,对重点区域、矿山企业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注重环境修复保护工作,及时对盗采矿产资源区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同时向周边农牧民广泛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盗采矿产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盗采矿产行为。
收到诉前检察建议书后,该区域行政主管部门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并加大动态执法巡查频次,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前往实地现场勘查,安排部署施工单位对盗采矿产资源区域进行恢复治理,架设警示牌,封堵道路,向周边牧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5月上旬,该院积极跟踪监督,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检查,实地走访恢复治理区域,该区域恢复治理工作已经有序完成,自然环境恢复治理效果明显。
本案中,检察机关采用制发检察建议、与相关部门有效链接、进行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的组合方式,依法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督促行政机关积极、高效履行职责,形成举一反三的办案效果。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进一步有效修复生态环境,又以点带面,堵住监管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