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塞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制工作落实落细,用实际行动守护自治县碧水蓝天。

一、依法能动履职,深化综合治理
全面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以“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利用河湖管理保护行政执法和检察公益诉讼的有效衔接,将河湖安全保护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要着力点,积极履职、主动作为,聚焦河湖岸线持续发力,与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联合巡河活动,主动排查河湖周边污染情况,针对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怠于履职及违法行为,及时发挥检察职能,督促整改,共同营造良好的河湖生态环境。
二、深化协作机制,促进共治格局
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落实“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与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会签《关于建立阿克塞县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了水旱灾害、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等协作重点领域,制定了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情通报等协作机制,有效促进协同联动、监督配合、高效运行河湖环境管理保护工作格局。
三、强化督查指导,提升案件质效
总结梳理经验做法,对办理的河道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对照整改前照片及数据信息,运用测量工具等设备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现场测量、分析和评估。对检查中发现的整改不彻底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和乡镇级河湖长沟通,对河道存在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行为,要加大整改力度,维护河道生态健康。
水兴则百业兴,水兴则万物兴。下一步,阿克塞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法律监督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宣传,运用典型案例和措施成果,充分展示检察机关在助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保护治理方面的成效,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加强溯源治理,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与河长制工作合力增效,构建河湖安全协调治理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