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政法委执法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和监督质效,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阿克塞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委实施意见为切入点和结合点,积极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汇报,推动建立了《关于加强县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合力促进严格、公正、廉洁、规范、文明执法。

《意见》从衔接工作应坚持的原则、衔接方式、衔接中要求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的具体事项和需要提请县委政法委进行执法监督的情形以及如何确保有效衔接、推动政法单位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等9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意见》强调,衔接工作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依法依规、坚持公平正义、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在衔接方式上,县检察院定期向县委政法委报告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县委政法委对县检察院请示报告的执法监督事项开展执法监督,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县检察院对县委政法委要求开展的法律监督事项,认真组织调查核实,并在指定期限内书面报告办理结果。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政法单位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县检察院应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共同促进专项监督落地见效。
《意见》要求,加强衔接工作领导,研究加强、改进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切实增强监督合力。加强法律监督队伍建设,为积极推进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专业保障。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拓宽监督管理途径和监督线索来源。
阿克塞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意见》优势和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切实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服务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阿克塞、法治阿克塞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