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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塞检察:优化四项机制 助推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落实落细

时间:2023-07-28 09:34:5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阿克塞县人民检察院优化四项机制,助推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落实落细,有效化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办案质效。今年以来,入额领导办理案件67件,占总案件量56.3%,同比提升8%。

一、优化考核机制,激发院领导办案内生动力

坚持入额院领导与其他员额检察官业绩考核同标准、同内容、同时间,将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纳入上级院对下级院年度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员额检察官职务按期晋升、择优选升和行政职级晋升考核内容。将入额院领导所承办的疑难复杂重大案件与一般案件进行合理折算,充分调动入额院领导办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优化分案机制,破解院领导简案偏多顽疾

严格执行《甘肃省检察机关院领导和高级别检察官直接办理案件的规定(试行)》,对入额院领导办案满足最低限度数量要求的前提下,以保证办案质量为主。初次分案由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自动轮案、随机分案。鉴于初次分案不能完全厘清简单案件和复杂案件,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所办案件确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时,分案后可继续科学流转,由入额院领导独立承接办理或加入办案组带头办理。

三、优化决策机制,减轻院领导行政事务负担

健全完善党组集体决策制度,对入额院领导对外协调、对内管理等部分非亲临性行政事务进行优化分流,将微观落实交于综合行政部门,将人事、财务、党建等关键行政事务的宏观决策交于党组研究,推动入额院领导将更多精力致力于分管领域办案质效管理和具体承办案件上来。

四、优化监督机制,压实院领导办案主体责任

根据市院定期通报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及时提醒本院入额院领导及时完成办案任务。对未完成办案任务以及存在的挂名办案、委托办案等虚假办案情形,严格落实员额退出机制。强化对入额院领导是否亲自阅卷、亲自讯问、亲自摸排线索、亲自出庭等办案程序的监督,确保办理案件的关键环节由入额院领导躬身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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