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克塞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诈骗犯罪案件中,主动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9800元。

2022年7月,犯罪嫌疑人石某某、洛某某在无行医资质的情况下,将自己包装成“藏医”,在阿克塞县及周边县市进行宣传,诱骗居民就医,且在行骗过程中隐瞒真实身份,自称“大夫”。在居民“看病就医”的过程中了解病情后,前往普通药店购买治疗相关病情的中草药,后自制成所谓的“秘制药酒”“藏传圣药”向他人高价出售,致使阿克塞县居民及周边县市多人上当受骗。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实施诈骗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虽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但本案被害人多为老年人,且被骗钱款尚未追回,如果机械简单办案,仅将犯罪嫌疑人“一诉了之”,被害人的损失很可能将无法挽回。为了最大限度的追赃挽损,阿克塞县检察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拓展延伸办案触角,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力争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在审查期间,一方面与多名被害人沟通联系,了解他们的损失、诉求,另一方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向其说明主动退赔退赃和认罪认罚等相关条款,劝导犯罪嫌疑人退赔被害人的损失。经过检察官耐心细致的讲解和说服工作,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双方在检察官的见证下签订了《刑事和解协议书》。


据悉,阿克塞县检察院在办理侵财类案件时,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协调、联合侦查机关、审判机关有效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等法律制度,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退赃,尽最大努力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减少社会对抗,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